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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发布时间:2008-01-24访问次数: 字体:【

 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是我市加大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总体实现小康生活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城乡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了顺利实现这一历史时期促进城乡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各项工作目标,按照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省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十五”期间全市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制定《六盘水市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就业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成就

        (一)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形成。

1、促进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促进就业增长和控制失业率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就业工作氛围基本形成。思路广,工作实,连续三年提前超额完成了省市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2001年至2003年共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300.2万元,进“中心”保生活的下岗职工到2003年全部出“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并轨顺利实现。预计到2005年末,全市促进城乡就业32.02万人,较“九五”期间增长14.36%,年平均增长16.27%。其中,促进城镇就业7.81万人,比“九五”期间增长30.17%,年均增长24.45%;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4.21万人,较“九五”期间增长10.05%,年均增长14.0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十五”期末,全市城乡就业总量预计为160.58万人,比“九五”期末增加26.4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5.28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为29万人,农村从业人员为131.58万人。“十五”期间是我市改革开放以来促进城乡就业增长最快的时期,三次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75 :5 :20 ,与“九五”期末的82:4:14相比,就业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

        2、职业培训成效明显。“十五”期间,以市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的培训资源得到较大程度的整合,培训与市场需求结合更紧,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再就业培训、 创业培训、非农技能培训得到强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进一步扩宽。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培训后的就业率在65%以上,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加。培训促就业、就业带培训的机制初步形成。预计到2005年末,全市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19万人,较“九五”期间增长112.67%,年平均增长37.97%;培训其他失业人员1.91万人,较“九五”期间增长27.33%,年平均增长13.12%。

        3、“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竞争就业机制初步确立,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以及派遣就业、自营就业、家庭就业、社区就业等多种就业形式相继出现。“十五”期间,市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得到有序推进。“一站式”就业服务逐步完善,基本实现了就业服务与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动关系处理的相互衔接。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编制职责明确,“六个到位”基本落实。就业服务正向着规范化、现代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二)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逐步依法纳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展,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水平逐步提高,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得以按规定正常发放,促进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

        1、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确保了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率实现了100%。预计到2005年底,养老保险覆盖率为24%,全市参保人数3万人,较“九五”期间增长31.15%,年平均增长5.57%。“十五”期间累计收缴养老保险费16220万元,较“九五”期间增长50.28%,年平均增长8.49%;累计支出养老保险基金17589万元,较“九五”期间增长72.20%,年平均增长11.48%。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长足进展。预计到2005年底,全市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可达 90%以上。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2、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呈较大幅度的上升,基金收支略有节余,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预计到2005年底,医疗保险覆盖率为60%,全市参保人数为17.85万人,较“九五”期间增长28.06%,年平均增长5.07%。“十五”期间累计筹集医疗保险费62030万元,较“九五”期间增长240.70%,年平均增长23.98%;累计支出医疗保险基金50374万元,较“九五”期间增长168.04%,年平均增长14.21%。

        3、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失业预警机制基本建立。预计到2005年底,失业保险覆盖率为58.7%,全市参保人数7.91万人,较“九五”期间增长10.79%,年平均增长2.07%。“十五”期间累计收缴失业保险费9151万元, 较“九五”期间增长148.53%,年平均增长8.09%;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2747.23万元,较“九五”期间增长49.22%,年平均增长38.91%。

        4、工伤保险顺利启动。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及其配套文件出台,机构和人员正在逐步到位,缴费参保工作已经启动。预计到2005年底,工伤保险参覆盖率为43.14%,全市参保人数9.51万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1165.5万元。

        5、社会救助制度趋于健全。建立了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和有关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动态管理机制正逐步走向完善,保障标准和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制定了低保对象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分类施保办法,推行了低保金的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预计到“十五”期末,全市累计保障可达305.4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8920万元。农村特困家庭救助制度初步建立。预计到2005年底,全市发放农村特困家庭救助资金2000万元。五保供养对象待遇进一步落实。2004年敬老院集中供养325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121元;分散供养7118人,年人均供养标准不低于625元。建立了救灾应急预案制度,2001年至2004年,全市用于救灾救济的资金达7420万元,遭受干旱、冰雹、洪涝 、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人群得到了及时救济。救助性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健全,救助性社会福利机构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得到加强。社会互助活动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团体资助效果明显,创建了以组织大型活动接收捐赠为主、经常性接收捐赠为辅的社会捐助模式。

        (三)市场化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劳动合同制度在大多数企业普遍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在70 %以上。企业集体协商机制逐步推行,集体合同作用开始显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市级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加强,与“九五”相比,全市年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增加了160 %,结案率提高了17个百分点,达92%以上。

        (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不断得到充实和加强。全市98个街道乡镇初步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市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建完毕并投入使用;市县15个低保工作任务较重的街道乡镇成立了低保办,市中心区和六枝、盘县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和经常性捐赠办公室。市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已经建立,工伤认定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正在申报当中。制定了六盘水市“金保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资金的筹集渠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数据库得到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十一五”期间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和有利条件

        (一)“十一五”期间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是“十五”期间,全市需要安排就业的城镇人员达18.2万人(含“九五”期间结转的7.6万人),而能够安排的只有7.81万人,供大于求在10.39万人左右;“十一五”期间,预计全市城镇新增劳动力7.5万人,加上“十五”期间结转的10.39万余人,“十一五”期间全市需要就业的城镇人数达17.89万人。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十一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和补充自然减员岗位只有9万个左右,供大于求8.89万人。“十五”期间在外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约23万人,还有27万余名剩余劳动力需要在“十一五”期间转移就业。除此之外,每年还有5万左右外来人员到六盘水寻找就业岗位。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劳动者平均受教育程度和技能等级偏低,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数量极少。全市城乡从业人员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0 %以上,无技能或低技能人员占60%以上,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仅占国有企业技术工人总数的9.36%,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不到发达地区的30%。部分行业和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更难解决。我市属资源型城市,正处于向工业化和城镇化过渡的关健阶段,经济增长属典型的投资拉动型增长,体制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同时存在。随着我市地方国有企业的全面改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失地农民的就业矛盾显得越来越尖锐。“十五”期间,我市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煤炭、电力、煤化工、高能耗行业迅猛发展,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越来越多,累计造成失地农民9万多人。其中,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1.1万余人,失去半数以上土地的农民1.5万余人,造成农民失地又失业,缺乏生活、就医、养老等基本保障。“十一五”期间,随着煤电等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还需要征用大量的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将更多。加上乡镇企业安置能力下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滞后,产、供、销“一条龙”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缓慢,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将成为难度极大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四是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尚不健全。劳动力市场建设离“三化”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尚不完善;就业服务基础较为薄弱,远未达到新“三化”建设的要求,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的就业倍增格局还未形成;劳动者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择业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政府就业资金投入不足,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尚未完全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政策的扶持效应还未得到充分显现;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机制、措施还没有形成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格局。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尚待进一步建立。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越来越难,我市社会保障离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大部分农村贫困农民和非公有制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维护亟待加强。困难企业、困难人员无法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日益突出。按照国务院《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统帐分开管理的要求,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难度极大。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还不能适应市场就业的要求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需要,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缺乏强制性政策措施。人口老年化进程加快,非正常提前退休人员增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不断下降,难以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主体提供持久有力的支持,企业和职工对社会保险的信心有待进一步增强。社会救助体系不够健全,救助功能比较脆弱。自然灾害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家庭救助、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项救助制度之间衔接整合不够,救助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网络布局不健全,救助资源不足而且相对独立、分散。五保供养、农村医疗救助投入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3、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力量薄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员少,缺乏交通工具和强制执法手段,监管难以做到及时有力。劳资双方主体地位不对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未能发挥实质性作用。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亟待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够高,农民工中劳动合同签订率极低。劳动争议案件增多,情况复杂,处理难度极大。

   (二)“十一五”期间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利条件

        1、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手段。由于就业方式的多样性和不稳定性,市场竞争在带来更高效率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职业风险,人们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社会保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显现,迫切需要社会保障作为“减压阀”,以减缓社会压力。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把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头等大事,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和配套措施,为进一步解决好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提供了思想认识和政策基础。

        2、我市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工业优势为主的综合优势日益凸显,全市经济将长期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实施,我市的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将进一步改善,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经济结构调整顺利推进,一批优势产业和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再就业政策扶持效应进一步释放,企业经济效益逐渐好转,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提供了保证,为强力拉动就业增长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随着入世后劳动保障法制与国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接轨,必将给我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城乡劳动者以深刻的影响,促使他们深化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关注、参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市场机制必将为促进就业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

        三、“十一五”期间就业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人为本,统筹城乡,确立就业的优先地位,着力改善社会困难群体的就业和社会环境。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使经济发展与促进城乡就业相协调。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城市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初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劳动关系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努力向城乡就业比较充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迈进,为我市改革开放和实现小康目标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预期目标

        1、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将失业率控制在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就业岗位的开发、劳动者就业能力的开发和择业观念的转变同时并举;形成稳定的促进就业政策和资金的制度化安排机制,以及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城乡统一、内外开放、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使我市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得到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合理利用,使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期间,全市促进城乡就业37.1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15.87%,年平均增长2.44%。其中,促进城镇就业8.7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11.4%,年平均增长0.98%;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8.4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17.31%,年平均增长2.93%。“十一五”期末,全市就业总量预计为195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十一五”期间城乡就业规划一览表

                                                                                                                         单位:万人

项目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较“十五”期间增长率

年平均增长率

一、促进城乡就业人数

6.5

7.0

7.1

7.7

8.8

37.1

15.87%

2.44%

1、城镇就业人数

1.5

1.9

1.5

1.7

2.1

8.7

11.40%

0.98%

2、转移剩余劳动力

5.0

5.1

5.6

6.0

6.7

28.4

17.31%

2.93%

二、统筹培训

1.2

1.2

1.3

1.5

1.9

7.1

39.22%

6.3%

1、下岗失业人员培训

0.7

0.7

0.7

0.8

1.0

3.9

22.26%

2.13%

2、其他人员培训

0.5

0.5

0.6

0.7

0.9

3.2

67.54%

12.47%

三、城镇登记失业率

4.3%

4.3%

4.2%

4.2%

4.2%

4.2%

        到2020年,当年促进城乡就业12.5万人。其中,促进城镇就业5.5万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2、基本建立起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各类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大部份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

 (1) 到2010年,养老保险覆盖率为60%,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8.5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183%,年平均增长23.16%。“十一五”期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47100万元,较“十五”期间增长190%,年平均增长23.76%;累计支付养老保险基金56500万元,较“十五”增长221%,年平均增长26.29%。全市离退休人员达2.38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129%,年平均增长18.05%。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发放率为100%,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95%以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做实。

十一五”期间养老保险规划一览表

                                                                                                                 单位:人、万元

项目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较“十五”期间增长率

年平均增长率

参保人数

41000

52000

63000

74000

85000

85000

183%

23.16%

征缴养老保险费

4100

6000

7700

12100

17200

47100

190%

23.76%

离退休人数

11000

13500

16400

19200

23800

23800

129%

18.05%

支付养老保险基金

4200

7200

9300

14900

20900

56500

221%

26.29%

社会化管理率

90%

90%

90%

90%

90%

   到2020年,养老保险覆盖率为70%,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22万人,当年征缴养老保险费 112220万元,全市离退休人员达4.4万人,当年支付养老保险基金72043万元,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98%以上。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做实。

        (2)到2010年,失业保险覆盖率为60%,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8.9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14%,年平均增长2.61%。“十一五”期间累计征缴失业保险13579万元,较“十五”期间增长48%,年平均增长9.85%;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基金10126万元,较“十五”期间增长269%,年平均增长12.97%。

十一五”期间失业保险规划一览表

                                                                                                                 单位:人、万元

项目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较“十五”期间增长率

年平均增长率

参保人数

81424

83410

85445

87530

89970

89970

14%

2.61%

征缴失业保险费

2237

2476

2712

2947

3206

13579

48%

9.85%

享受待遇人数

1803

1851

2389

2376

1998

9.37%

支付失业保险基金

1621

1739

2186

2277

2303

10126

269%

12.97%

        到2020年,失业保险覆盖率为70%,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20万人,当年征缴失业保险费8090.86万元,当年支出失业保险基金8967.89万元。

   (3) 到2010年,医疗保险覆盖率为60%,全市参保人数为24.37万人,较“十五”期间增长36.47%,年平均增长6.42%。“十一五”期间累计筹集医疗保险基金130120万元,较“十五”期间增长109.77%,年平均增长16.18%;累计支出医疗保险基金78001万元,较“十五”期间增长54.84%,年平均增长10.54%。市级医疗保险统筹基本实现。

十一五”期间医疗保险规划一览表

                                                                                                                单位:人、万元

项目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较“十五”期间增长率

年平均增长率

参保人数

194626

206402

218463

230862

243659

243659

36.47%

6.42%

征缴医疗保险费

19035

22226

25722

29518

33619

130120

109.77%

16.18%

支付医疗保险基金

12650

13978

15446

17068

18860

78001

54.84%

10.54%

        到2020年,医疗保险覆盖率为70%,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36.74万人。当年筹集医疗保险基金69438万元,支付医疗保险基金56438万元。以市为单位的医疗保险统筹得到健全和完善。

        (4)到2010年,工伤保险覆盖率为63%,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15.22万人,年平均增长9.87%。“十一五”期间累计筹集工伤保险费17361万元,年平均增长18.55%。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本完善。

十一五”期间工伤保险规划一览表

                                                                                                                单位:人、万元

项目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年平均增长率

参保人数

101305

110802

124615

141809

152244

152244

9.87%

征缴工伤保险费

2686

3248

4002

1969

5456

17361

18.55%

        到2020年,工伤保险覆盖率为72%,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25.74万人,当年筹集工伤保险费9800万元,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更加完善。

        (5)到2010年,生育保险覆盖率为54%,全市预计为17万人,年平均增长56.97%;“十一五”期间累计筹集生育保险基金5550万元,年平均增长82.84%。

十一五”期间生育保险规划一览表

                                                                                                                单位:人、万元

项目

年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合计

年平均增长率

参保人数

28000

47000

110000

150000

170000

170000

56.97%

征缴生育保险费

170

530

1250

1700

1900

5550

82.84%

        到2020年,生育保险覆盖率为70%,全市参保人数预计为28万人,当年筹集生育保险费5900 万元。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灾民紧急救助制度规范化、救助性福利制度科学化、社会互助制度经常化基本实现,不同困难群体的不同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10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率为100%,社会化发放率达到80%以上;新建农村敬老院55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6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达90 %。

        到2020年,低保金的社会化发放率达到95%,农村“五保户”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0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达98%。

四、“十一五”期间促进就业和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积极促进城乡就业

        1、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采取“投资拉动、城乡互动、地企联动、改革推动、开放带动”的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列入每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在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时,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把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重要发展目标,并积极体现到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投资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上来,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充分就业的双重目标。

        2、加大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使经济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推进。通过增加投入、运用新技术来改造和重组我市的支柱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为扩大就业提供潜在动力。结合创建六盘水“凉都”品牌,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各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农村市场,注重发展社区服务业,大力兴办产品有市场、有效益且容纳劳动力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进一步贯彻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把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壮大为市场主体,支持它们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宜退则退、宜股则股、宜破则破的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发展股份制为重点,以最大限度保护职工利益为底线,通过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的协调推进。

        3、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逐步形成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良性互动的城乡岗位开发机制。认真消除户口、教育、住房等方面不利于城镇化建设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切实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实现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劳动力在就业身份、岗位安排、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一视同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体系,加强引导和管理,推行“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调节供求、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新型就业模式,彻底打破城乡、所有制、职工身份界限,劳动者仅凭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自主择业,竞争上岗,初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实现跨地区农村劳务输出有组织、求职有服务、就业有能力、权益有保障,引导农村特别是“一山一河”地区的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实施就业扶贫。重视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工作,将失地农民的培训就业作为“十一五”期间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拓展农村就业空间。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解决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夯实就业基础,进一步兑现各项再就业补贴政策。认真审核职工安置方案,加大对关停并转企业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及时纠正用人单位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主动协调兑现好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相关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大力扶持社区就业服务企业。向社会征集投资少、见效快的社区就业项目,建立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基地,积极开发和拓展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和领域。建立下岗失业女性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实现就业援助制度化。通过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用和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5、坚持统筹兼顾,搞好就业的宏观调控。把握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力度,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改组。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合理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规模性裁员,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避免将失业人员大量推向社会。建立科学的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和完善的失业预警机制,增强失业调控能力。

        6、完善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为基础的市场就业机制。顺应用工需求多样化的趋势,因势利导地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改善创业环境,鼓励个人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和规范民工职业介绍机构,推进就业服务机构功能多元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规范企业用人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加快培育人力资源市场,按照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健全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市场就业机制。

        7、加强职业培训,使人力资源能力与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建设标准化的市县职业培训与就业训练中心,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结构,增加投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需求定向、企业主导、条块结合、政府支持的原则,从完善技能人才考评办法、评价交流机制和激励、培养、选拔制度着手,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培训工作,为富民兴市大业造就数以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广泛动员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形成良好的人才教育培训环境,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快速成长壮大。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农民转移就业培训中心,从组织领导、资金投入、转移就业、维权服务等方面,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从制定培训激励政策、教育培训资源整合、培训效果评价等方面着手,搞好在岗农民工培训。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实现提高青年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调节劳动力供给的双重目标。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在全社会所有技术性职业工种全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从学校教育到社会就业的紧密衔接。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城镇为区域,以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人群,根据法定的参保范围,逐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完善跨体制流动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强化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完善缴费公示制和缴费清单制,强化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职工的自我维权意识,使参保单位真正受到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履行参保缴费义务。

        2、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切实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稽核和清欠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市县两级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将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每年财政预算超收的部份财力,除了保证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资金。对以前财政欠拨的社会保障资金,要制定补拨计划,分期分批拨付到位。在国企改制时,把盘活国有资产的一部分变现收入作为社会保障资金。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重点确定、比例合理、方向分散”的原则,及时转存定期存款,做好社保基金的生息工作;尽量多购买公债、国库券等信誉度高的政府债券,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建立健全由政府部门、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和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征收、支付、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3、推进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在市中心区和县城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与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站合并运行。将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工伤人员、低保对象等非在职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使其与原工作单位脱钩,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区主要协助发放社会保险金和低保金;对非在职人员生存状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并通过社保机构和民政部门核减死亡人员;开展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开办社区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就业服务企业,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搞好非在职人员的学习教育,组织好日常的文化娱乐活动。

        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全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要求,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从2006年开始,区别不同人群逐步做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征收、统一支付、统一管理、统一预决算、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政策措施、统一调剂,规范市级统筹,推进省级统筹。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机制、中人逐步过渡”的办法,合理确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从征缴基数、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方面,研究解决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以及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协调的问题。同时解决好事业单位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出现的基金短缺和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结合进城务工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的实际,积极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转移流动和待遇支付办法。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费率标准、缴费主体和待遇支付方式。加强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借鉴周边省区的经验,适时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

        5、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做好失业调控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双重作用,建立一种与促进再就业相适应的失业保险制度,按规定核定失业救济对象和待遇标准,正确界定享受失业救济的失业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合理安排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结构,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的综合效益。建立失业保险预警机制。将失业保险预测预警机制同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考虑和部署实施。进一步完善失业统计制度,建立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实施动态分析监测。在对失业率、长期失业人员比例、失业人员增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就业形势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失业预警线,在进入预警状态时启动相应措施,缓解失业增加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

        6、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在协议管理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互相兼顾,深挖潜力,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医保政策;保护好医院的利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在开处方、用药和检查方面自觉自律;继续坚持“三改并举”、“三方联动”,对现有医疗资源进行重组、调整和整合,进一步优化精干资源,淘汰不良和不必要的资源。扎实推进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制定合理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待遇支付方式,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统筹基金运行情况按年度作适当调整。探索解决国有困难国有企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的思路,将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纳入医疗保险。着力探索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资金来源问题,落实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参保政策、筹资标准和资金来源,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统一管理。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在2005年盘县、六枝特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7、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并建立起政策体系健全、覆盖范围广泛、制度体系法制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伤保险补偿与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以推进矿山等高风险行业参保为重点,将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首批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把乡镇小煤矿等高风险行业作为扩面重点,逐步将市境内其他企业全部纳入。在推进企业参保的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工伤保险的办法;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工作,抓好工伤经办流程管理,逐步实行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充分运用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等杠杆,探索完善有效的工伤预防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在市中心区和六枝、盘县县城所在地建立工伤康复中心,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工伤康复模式,初步形成工伤康复机制。注意搞好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衔接,建立案例分析制度,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8、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保障范围明确、缴费费率统一、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育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生育保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探索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相互衔接、协同推进的方式;逐步将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管理,分别确定费率、分别列帐、待遇分开支付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9、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和点上突破、面上扩展的总体思路,不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资金下拨、社会化发放、信息化管理、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继续推进农村特困家庭救助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改革,条件成熟时转化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逐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运行。强化和规范灾民紧急救助制度,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力。加快救助性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做到分布合理、管理科学、运转健康。完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劝导救助难、进站管理难、护送交接难、回乡安置难”的问题。完善社会捐助机制,积极开展社会互助活动。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专项救助及困难群众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多方面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监督体系,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使社会救助体系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迈进,从分散向一体化并进,从城镇向农村延伸、扩展,从随意性、临时性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从政府独撑向政府主导、社会积极参与转变,逐步建立起完全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新型救助体系。

        (三)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

        按照劳动关系市场化、法制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主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机制。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使各类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普遍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协商机制在企业一级普遍推行,集体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在市县全面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健全组织体系、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宏观协调劳动关系的职能作用。规范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改制中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完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建立新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企业自主分配地位进一步确立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建立预防和拖欠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及其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健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98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和83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配齐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全面落实“六个到位”,使其及时开展就业信息发布、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服务。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机构,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与劳动者1:8000的比例规定,适当增加编制,改善执法条件。在劳动争议案件增长快、压力大的市中心地区和县城所在地,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劳动争议仲裁院。深入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和民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所有乡镇单设社会救助站,所有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单设社会救助工作员,负责本辖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

        2、完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强化社会保障基础管理。加快建设“金保工程”,在市级建立统一的覆盖各项业务的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站或查询终端,2007年底以前,实现主要业务的全程计算机联网管理,省市数据系统联网对接,通过劳动保障网站和“12333”电话咨询系统为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咨询和政策服务。

        3、进一步强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充分发挥好各级各部门和各类用人单位在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形成联动配合机制。劳动保障、民政、财政、审计、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一体执法,整体联动。综合执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统一行动,打破领导分工界限、隶属关系界限、市县区界限,成立联合监察执法领导小组,确保执法工作有合力、有威力、有效果。建立多渠道联系制度,形成动态化的联动执法机制。定期刊发社会保障监察方面的信息,向各级各有关部门传递综合执法的动态情况,推动执法工作的开展。在市县两级建立重要执法事项、重大案件查处协作办案制度,提高综合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机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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