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用工岗位,稳定就业局势,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要求,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迅速采取行动,及时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
一是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不影响企业员工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最后由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二是适当降低2009年度社会保险费费率。单位失业保险费费率调整为工资总额的1%,员工个人费率调整为本人工资的0.5%。工伤保险费率在六盘水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正常调整的基础上下调0.1%。生育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1%。各县、特区、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根据实际情况在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0.3%―0.8%,市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经调整后,预计2009年我市社会保险费将减收2200万元左右。
三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009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6000万元用于我市“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四是市、县两级分别成立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经贸、发改和环保部门组成的“困难企业”界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困难企业的界定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早日落实到位。 |